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博士后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学校首批博士后入住博士后公寓
2015-11-02 10:59   审核人:

日前,学校首批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式入住博士后公寓。学校高度重视博士后各项保障措施工作,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博士后公寓事宜。博士后办围绕公寓使用性质、入住条件、申请及审批程序、相关费用、日常管理等方面制订了《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公寓管理办法》,从管理制度上规范博士后公寓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发挥博士后公寓的使用效益。后勤集团对学校宾馆进行改造,为博士后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积极做好博士后入住服务保障工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