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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广西钦州市开展挂职服务的通知
2016-03-23 14:52   审核人:

按照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于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广西钦州市开展挂职服务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广西钦州市开展挂职服务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挂任职务及岗位

    挂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挂职时间和要求

    挂职时间一般为一年,全职在岗工作。部分岗位挂职时间可视具体情况由钦州市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协商灵活确定,原则上不少于8个月。   

三、挂职人选条件

    1.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身心健康;

    3.博士后研究计划与所挂任职务有较紧密的联系;

    4.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创新意志强,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自愿投身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5.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与遴选

    1.申请者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挂职服务推荐表”(附件2),由博士后合作导师签字、所在设站单位同意,请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博士后办。

    2.挂职期间用人单位为挂职人员免费安排住宿,发放生活补助。

    3.本批次挂职人员将于9月中旬到岗服务。

    4.请登录http://www.qinzhou.gov.cn/了解广西钦州市有关情况。

联系人:周鹏  路林翰    联系电话:24693737

 

附件:

  1.广西钦州市2016年博士后挂职需求计划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挂职服务推荐表(广西)        

 

                       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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